每日經濟新聞 2025-05-23 17:54:57
每經AI快訊,5月23日,《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內企業(yè)境外上市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。意見提出,統(tǒng)一本外幣管理政策。境外上市募集資金、減持或轉讓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幣或人民幣調回,相關資金均可使用資本項目結算賬戶匯出入。以人民幣調回的,還可使用境內企業(yè)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。參與H 股“全流通”的上市主體對境內股東的分紅款在境內以人民幣形式派發(fā)。境外上市募集資金以外幣調回的可自主結匯使用。上市主體可自主選擇外匯風險管理途徑,通過銀行或券商辦理即期結售匯及套期保值交易。
如需轉載請與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聯(lián)系。
未經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授權,嚴禁轉載或鏡像,違者必究。
讀者熱線:4008890008
特別提醒: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,請作者與本站聯(lián)系索取稿酬。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(xiàn)在本站,可聯(lián)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。
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