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 2026-01-14 16:01:53
記者1月14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,重慶、甘肅兩地稅務部門曝光近幾年依法查處的2起網絡主播偷稅案件。其中,網絡主播彭煊之、網絡主播楊遂娃少繳個人所得稅、增值稅等稅費分別為216.32萬元、101.64萬元。
通報內容顯示,前期,重慶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(shù)據分析,發(fā)現(xiàn)某網絡平臺主播彭煊之的賬號粉絲量超3000萬,2021年至2023年,彭煊之賬號發(fā)布的視頻平均點贊量保持在100萬左右。而這3年期間,彭煊之自行申報繳納的稅費總計不足160萬元。申報數(shù)據的規(guī)模和波動幅度與穩(wěn)定的高流量數(shù)據并不匹配,存在隱匿收入偷逃稅款的嫌疑。
經進一步查實后,稅務部門對彭煊之作出追繳稅費款、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415.05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。目前,涉案稅費款、滯納金及罰款已全部追繳入庫。
另一起案件是天水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接到實名舉報后,依法對網絡主播楊遂娃開展調查核實時發(fā)現(xiàn),楊遂娃在某網絡平臺賬號擁有近30萬粉絲,自2022年5月開始直播帶貨,其直播間常年人氣火爆,帶貨總銷量在相應平臺同類型主播中排名靠前。而稅務信息系統(tǒng)中顯示,2022年至2024年,楊遂娃的納稅申報收入僅有23.25萬元,且三年總共繳納稅費1萬余元。與其直播規(guī)模、帶貨能力等情況極不匹配。
值得注意的是,2022年至2024年,楊遂娃在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,不但不如實填報個人收入,而且每一年都虛假填列申報數(shù)據,導致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部分形成退稅,三年間共違規(guī)取得退稅款3.21萬元。
在進一步查實后,稅務部門對楊遂娃作出追繳稅費款、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181.40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。目前,涉案稅費款、滯納金及罰款已全部追繳入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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